山西省运城市政法学校
运城政法学校高考承诺协议书

发布时间: 2011-7-13 16:09:12 被阅览数: 14276 次
 
运城政法学校高考承诺协议书

甲方: 运城政法学校(以下简称甲方)

乙方:____________(以下简称乙方)

运城政法学校是1994年由运城市委政法委,市委党校创办的一所集学历教育,法制教育,素质教育为一体的中等法律职业学校。学校师资力量雄厚,设备完善,环境优美,是山西唯一一所完全法律类职业学校。办学十七年来,多次受到省市表彰,被评为“先进学校”。为更进一步提升我校升学率,特与中考分数在400分以上在我校就读的学生签订如下对口高考协议:

一、甲方责任:

 

1、  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、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、行为规范等教育,督促学生遵守校规。对于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,按照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。

2、  负责对乙方进行科学管理,保质保量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。

3、  负责为乙方办理学籍和高考报名手续。(高考班复读生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)

4、  负责乙方的高考工作,最低保证其考入国家统招大专院校,若乙方高考成绩优秀了、考入本科院校,则以就高为原则,不受该协议约束,若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升学则退还乙方应交学费的50%

二:乙方责任:

1: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规章制度,接受甲方教育管理,按甲方要求学习到规定年限:乙方在校期间应努力学习,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。

2:按时交纳学费和其他各项费用,购买学生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,否则协议终止。

3: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或其他自身原因辍学、转学,责任由乙方或其监护人承担,甲方协调解决。

4:乙方因严重违反校规或违法退学,或自身原因辍学、转学,责任由乙方或其监护人承担,甲方协调解决。

5:乙方在高考被录取后,因自身已原因放弃,责任由乙方负责。

三: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,双方均不承担责任,善后事宜协商解决。

四:本协议自双方(或代表)签字之日起生效,至乙方参加完高考录取工作结束。

五: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。

甲方:运城市政法学校

乙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乙方家长:         

附:乙方中考成绩单